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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贸易如何影响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基于RCEP框架内国家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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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慧瀛
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杨宏举
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
符建华
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一
经济全球化使得产品生产不再局限于某个国家(地区),形成世界范围内的垂直和水平专业化分工,连接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和回收处理等多个过程,在全球范围内形成跨企业性网络组织,进而形成全球价值链(以下简称GVC)。全球化过程一直处于发达国家的主导下,在GVC形成的过程中,更多地将非核心工序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进行生产,所以发展中国家面临着价值链“低端锁定”困境。
数字贸易以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为主要引擎,相较于传统贸易耗时更少、贸易便利化程度更高,在全球经济受到疫情冲击的背景下逆势崛起。鉴于此,在数字贸易新业态全球发展方兴未艾的背景下,其能否推动一国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贸易便利化又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数字贸易对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促进作用?能否通过发展数字贸易带动区域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突破价值链“低端锁定”困境?
二
01 数字贸易对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促进效应
具体表现:一是当前期数字技术研发的“沉淀成本”达到一定的临界值时,数字技术的经济效应开始释放;二是随着企业数字化进程加快,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其产品质量和企业创新能力,增加企业的出口产品国内附加值,进而促进企业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三是数字技术的应用实现了工业化与数字化深度融合,加快产业要素密集度类型转换,使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协同发展,柔性化产业生产过程。
基于此,提出假说H1:数字贸易对一国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会产生先抑制后促进的“U”型影响。
02 贸易便利化程度的调节效应
三
根据以上分析,参考其他研究,构建模型考察数字贸易对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影响,考虑到数字贸易可能对一国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产生“U”型影响,最终设定如(1)式所示包含数字贸易二次项的基准回归模型。为检验贸易便利化程度对数字贸易作用于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调节效应,将贸易便利化程度与数字贸易的交互项引入模型(1)得到模型(2)。具体模型设定如下:
四
01 基准回归分析
02 异质性分析
2. 基于国家发展水平的异质性分析从发达国家来看,虽然保持了数字贸易对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促进作用的“U”型影响,但是抑制作用不明显,促进作用更加显著,说明对发达国家整体而言,数字贸易前期积累效应开始显现,数字技术的渗透和溢出效应带来的数字技术红利逐渐释放。从发展中国家来看,数字贸易发展整体来说还处于前期投入积累阶段,固定成本还在不断上升,未达到边际成本递减和数字贸易边际产量递增的阶段,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本国数字贸易发展进程。
五
本文基于RCEP框架内国家2011—2020年的样本数据,就数字贸易对一国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影响及贸易便利化对其调节效应展开经验研究。研究发现:第一,数字贸易的发展能对一国的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产生促进作用,存在先抑制后促进的“U”型影响,并且经过稳健性检验后,这种影响依然存在,说明一国通过发展数字贸易可以突破全球价值链位置“低端锁定”困境;第二,数字贸易对一国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影响受到贸易便利化程度的调节,贸易便利化程度越高,数字贸易企业的外部经济环境越好,对一国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能起到更加积极的正向调节作用;第三,在进一步的国家异质性分析中,依然保持了数字贸易对一国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U”型影响,且目前发展中国家的数字贸易发展整体上仍然处于投入阶段,显示出对其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基于研究结论提出以下建议:
01 加大对数字贸易的投资建设和研发力度
02 扩大贸易便利化,使数字贸易发展进入“快车道”
03 继续大力度支持数字贸易发展
(本文原载《国际经济合作》2022年第2期,76-87页。公众号刊载为缩减版,注释从略,如需全文,请前往知网下载)
延伸阅读
袁波、王蕊、潘怡辰、赵晶:《RCEP正式实施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对策研究》,《国际经济合作》,2022年第1期,3-13页。 肖琬君、冼国明:《RCEP发展历程:各方利益博弈与中国的战略选择》,《国际经济合作》,2020年第3期,12-25页。 李钢、张琦:《对我国发展数字贸易的思考》,《国际经济合作》,2020年第1期,56-65页。 冯正强、于佳惠:《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对我国出口贸易升级的作用机制及异质性研究》,《国际经济合作》,2021年第5期,32-41页。 贾怀勤:《数字贸易的双核架构和一体两翼》,《国际经济合作》,2020年第11期,48-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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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丨郭语
美编丨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