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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贸易如何影响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基于RCEP框架内国家的经验证据

杨慧瀛等 国际经济合作杂志社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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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慧瀛     


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杨宏举

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






符建华

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内容提要
在数字贸易井喷发展的今天,深入探析其对一国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影响尤为重要。基于RCEP框架内国家2011—2020年的数据,实证考察数字贸易对一国全球价值链位置提升的影响。研究发现:数字贸易与一国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之间存在着“U”型关系,数字贸易初期会降低一国的全球价值链位置,但达到某一阈值后,则会提高价值链位置;数字贸易对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促进作用受到贸易便利化程度的正向调节效应影响;进一步的异质性分析发现,发展中国家处于数字贸易前期积累阶段,对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抑制作用相对明显。研究结果为发展中国家制定数字贸易政策以突破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经验支持。

(图源:learn.g2.com)

引言
经济全球化使得产品生产不再局限于某个国家(地区),形成世界范围内的垂直和水平专业化分工,连接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和回收处理等多个过程,在全球范围内形成跨企业性网络组织,进而形成全球价值链(以下简称GVC)。全球化过程一直处于发达国家的主导下,在GVC形成的过程中,更多地将非核心工序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进行生产,所以发展中国家面临着价值链“低端锁定”困境。
数字贸易以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为主要引擎,相较于传统贸易耗时更少、贸易便利化程度更高,在全球经济受到疫情冲击的背景下逆势崛起。鉴于此,在数字贸易新业态全球发展方兴未艾的背景下,其能否推动一国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贸易便利化又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数字贸易对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促进作用?能否通过发展数字贸易带动区域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突破价值链“低端锁定”困境?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01 数字贸易对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促进效应

数字贸易以现代信息网络为载体,其发展对数据要素流通渠道开发、数据交易平台建设、数据资源挖掘等数字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这是数字贸易发展“后向波及”效应的必然结果。数字贸易发展初期,因需加大数字技术发展必需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研发投入,会产生一系列数字贸易前期发展成本,从而对该国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当数字贸易发展的前期积累完成,将逐渐向价值链高端攀升。
具体表现:一是当前期数字技术研发的“沉淀成本”达到一定的临界值时,数字技术的经济效应开始释放;二是随着企业数字化进程加快,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其产品质量和企业创新能力,增加企业的出口产品国内附加值,进而促进企业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三是数字技术的应用实现了工业化与数字化深度融合,加快产业要素密集度类型转换,使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协同发展,柔性化产业生产过程。
基于此,提出假说H1:数字贸易对一国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会产生先抑制后促进的“U”型影响。

02 贸易便利化程度的调节效应

数字贸易活动主要基于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展开,在企业开展经营的外部环境中,贸易便利化对企业交易活动具有重要影响。 首先,贸易便利化程度的提高使得企业节约原本用于维持外部经营环境顺畅的资源,企业将更多资源应用于更新设备、扩大规模、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进而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加企业的出口产品附加值,促进其向全球价值链上游位置攀升。 其次,贸易便利化程度的提升能够降低双边贸易成本,企业更容易摆脱本地市场空间限制,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此外,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可通过压缩企业采购提前期、降低不确定性减少库存,使供应链效率提升,参与国际经营活动企业的产品技术含量越高,贸易便利化的库存降低效应越显著,从而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提升抗风险韧性。 基于此,提出假说H2:贸易便利化程度对数字贸易促进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作用具有正向调节效应。 

研究设计
根据以上分析,参考其他研究,构建模型考察数字贸易对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影响,考虑到数字贸易可能对一国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产生“U”型影响,最终设定如(1)式所示包含数字贸易二次项的基准回归模型。为检验贸易便利化程度对数字贸易作用于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调节效应,将贸易便利化程度与数字贸易的交互项引入模型(1)得到模型(2)。具体模型设定如下:其中,GVCpit为i国t时期的全球价值链位置;szmyit为i国t时期的数字贸易发展水平;szmy2为数字贸易二次项;blh表示贸易便利化程度;X为控制变量;μi、ut分别为国家和时间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扰动项。

实证结果分析

01 基准回归分析

数字贸易对一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攀升具有显著的影响,并呈“U”型影响,即数字贸易的发展先对一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攀升产生抑制作用,然后才会促进一国全球价值链位置的提升,假说H1得到验证。进一步考察贸易便利化的调节效应,从回归结果可知,贸易便利化对数字贸易作用于一国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具有显著的正向调节效应,假说H2得到验证。

02 异质性分析

1. 基于东盟国家内外的异质性分析东盟国家和东盟外国家均保持了基准回归结果显示的数字贸易对一国全球价值链位置提升呈“U”型影响的结果,数字贸易对东盟国家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抑制作用更加显著,对东盟外国家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U”型特征更加明显。
2. 基于国家发展水平的异质性分析从发达国家来看,虽然保持了数字贸易对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促进作用的“U”型影响,但是抑制作用不明显,促进作用更加显著,说明对发达国家整体而言,数字贸易前期积累效应开始显现,数字技术的渗透和溢出效应带来的数字技术红利逐渐释放。从发展中国家来看,数字贸易发展整体来说还处于前期投入积累阶段,固定成本还在不断上升,未达到边际成本递减和数字贸易边际产量递增的阶段,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本国数字贸易发展进程。

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RCEP框架内国家2011—2020年的样本数据,就数字贸易对一国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影响及贸易便利化对其调节效应展开经验研究。研究发现:第一,数字贸易的发展能对一国的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产生促进作用,存在先抑制后促进的“U”型影响,并且经过稳健性检验后,这种影响依然存在,说明一国通过发展数字贸易可以突破全球价值链位置“低端锁定”困境;第二,数字贸易对一国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影响受到贸易便利化程度的调节,贸易便利化程度越高,数字贸易企业的外部经济环境越好,对一国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能起到更加积极的正向调节作用;第三,在进一步的国家异质性分析中,依然保持了数字贸易对一国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的“U”型影响,且目前发展中国家的数字贸易发展整体上仍然处于投入阶段,显示出对其全球价值链位置攀升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基于研究结论提出以下建议:

01 加大对数字贸易的投资建设和研发力度

做好数字贸易发展的前期积累,如加大大数据高速流动平台、5G基站、高标准宽带光纤等的建设力度;发挥科研机构的优势力量,突破数字贸易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强对数字技术的投资和研发力度;缩短数字贸易经济效应释放的前期积累时间,压缩数字贸易发展的固定成本,助力处于全球价值链低端的国家突破价值链“低端锁定”困境。 

02 扩大贸易便利化,使数字贸易发展进入“快车道”

因地制宜力求国内数字贸易规则积极与国际规则对接,以避免口径不一形成的贸易壁垒。在国际上,积极探求数字贸易规制“软联通”途径,参与到联合国、WTO等多边、诸边框架内对数字贸易相关规则的讨论,加快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形成,畅通数字贸易流通规则堵点;寻求在区域贸易协定谈判中各方对数字贸易发展的认同点,在可能的基础上积极建立数字化自贸区,使区域数字贸易向自由化方向发展。 

03 继续大力度支持数字贸易发展

加强数字技术人员培训和结构平衡,防止数字技术专业人才“青黄不接”和知识结构老化;出台利好中小微新型企业的政策,助力其融入全球价值链;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开辟规制融合便利化通道,积极参与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制定,力求在隐私保护、数据本地化和跨境自由流动等方面形成提升贸易便利化的“中国模板”。
 (本文原载《国际经济合作》2022年第2期,76-87页。公众号刊载为缩减版,注释从略,如需全文,请前往知网下载)

延伸阅读

  1. 袁波、王蕊、潘怡辰、赵晶:《RCEP正式实施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对策研究》,《国际经济合作》,2022年第1期,3-13页。
  2. 肖琬君、冼国明:《RCEP发展历程:各方利益博弈与中国的战略选择》,《国际经济合作》,2020年第3期,12-25页。
  3. 李钢、张琦:《对我国发展数字贸易的思考》,《国际经济合作》,2020年第1期,56-65页。
  4. 冯正强、于佳惠:《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对我国出口贸易升级的作用机制及异质性研究》,《国际经济合作》,2021年第5期,32-41页。
  5. 贾怀勤:《数字贸易的双核架构和一体两翼》,《国际经济合作》,2020年第11期,48-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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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丨郭语

美编丨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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